遭遇高压电人身损害,谁来承担责任?
高压电致人死亡的责任主体需具体分析。一般来说,由电力设施的管理者或所有者承担责任。若管理者或所有者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,如未定期检查高压线、未设警示标志等,导致死亡,需担责。若受害者存在故意行为(如故意攀爬电塔、破坏设施),或遭遇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台风致高压线断裂),管理者或所有者可能免责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关于高压电致人死亡的责任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(2010年7月1日起施行)第七十三条明确:从事高压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,经营者(即电力设施管理者或所有者)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。高压电属高度危险作业,经营者需承担无过错责任,因此一般情况下,管理者或所有者应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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